咨询热线: 13366520231
误诊克雷伯杆菌眼内炎、肛周脓肿致患者死亡,医院赔偿72万余
【基本案情】
患者李某,1978年生,2020年5月死亡。
患者因发热伴咳嗽、咳痰半月余于2020年5月7日-5月12日在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 医院住院治疗,出院诊断为肺脓肿、右眼眼内炎、右眼并发性白内障、双侧感音神经性耳聋、低蛋白血症。
2020年5月19日-5月27日在盘山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出院诊断为右眼眼内炎、右眼并发性白内障、肺部炎症、贫血、下消化道出血、血尿、盆腔占位性病变、盆腔积液、左侧胸腔积液。
2020年5月28日-5月29日在盘锦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出院诊断为下消化道出血、急性失血性贫血、出血性休克、肺脓肿、肺炎、支气管扩张症合并感染、胸腔积液、直肠占位性病变、腹腔积液、眼内炎、肺炎克雷伯菌败血症。
5月29日转往北京战区总医院途中患者死亡。
死亡后,于2022年7月15日在中国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行死亡原因鉴定,鉴定意见为:本例患者系因盆底急性蜂窝织炎、多发脓肿,累及直肠壁, 继发直肠壁破裂、出血,导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本例肝硬化在直肠破裂口的出血中起一定的促进作用。
【鉴定意见】
2024年3月25日,北京博大司法鉴定所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认为:
患者所患肺脓肿、右眼眼内炎、右眼并发性白内障、双侧感音神经性耳聋、低蛋白血症、肝硬化等属于自身原有疾病。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为其行右眼前房穿刺+前房冲洗+玻璃体腔注药术(万古霉素+地塞米松)有适应症。
盘山县人民医院因患者所患右眼眼内炎、右眼并发性白内障,为其选择应用素冲击治疗(甲泼尼龙琥珀酸钠500mg) 的适应症掌握不够严格,不够审慎。其出现的下消化道出血、急性失血性贫血、出血性休克、盆地急性蜂窝织炎、多发脓肿等不排除与激素应用相关联,为激素的不良反应,但并非是完全不可以避免不良反应。激素可以使得机体的免疫力下降,继发和加 重感染,诱发或加剧消化道溃疡,造成消化道大出血或穿孔。感染和消化道出血是导致患者死亡的重要因素。
被鉴定人的死亡属于多因一果,是因眼内炎、肺脓肿、肺炎、盆底急性蜂窝织炎、多发脓肿、下消化道出血、急性失血性贫血、出血性休克等导致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根据现有的病历资料、医方的诊疗过程,考虑到患者所患疾病的特点,尸体检验的鉴定意见,结合医方的过错情况,综合分析后建议: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的医疗过错原因力大小为轻微原因;盘山县人民医院的医疗过错原因力大小为次要原因(具体参与度建议偏上限40%左右为宜)。
【判决结果】
2024年6月28日,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辽0204民初4352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10%责任、盘山县医院40%责任,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725802.54元。
一审判决作出后,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一审判决生效且顺利执行,原告对代理结果满意。
- 没有找到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