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医疗纠纷人身损害“三期”鉴定

作者:伟雪达 来源:伟雪达 发布时间:2016-04-04 21:25:1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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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纠纷人身损害三期鉴定,主要是指医疗纠纷人身损害案件发生后,受伤人员所需要的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三期时限,经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及期鉴定人,依据相关标准进行鉴定的过程。

    依据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医疗纠纷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准则(试行)》,三期具体指的是:

误工期(亦称休息期、医疗休息期):指人体损伤后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愈(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体征固定所需要的时间。
   营养期(亦称营养补偿期):指人体损伤后,需要补充必需的营养物质,以提高治疗质量或者加速损伤康复的时间。
   护理期(亦称护理陪护期):指人体损伤后,在医疗或者功能康复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帮助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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