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紧急应对羊水栓塞孕产妇死亡案件?

作者:王雪律师 来源:王雪律师 发布时间:2016-05-19 10:46:4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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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817日,《北京晚报》记者就羊水栓塞孕产妇死亡事件,专访北京王雪医疗律师,在该采访报道中,王雪医疗律师就当事人应对羊水栓塞孕产妇死亡案件提出六点建议。当日《北京晚报》对此作出了题为《律师曾打赢羊水栓塞医疗纠纷,为患方维权支招》的报道(http://bjwb.bjd.com.cn/html/2014-08/17/content_208148.htm

    王雪医疗律师提出以如下六个方法应对羊水栓塞医疗纠纷:

    1.如果抢救过程已被诊断为“羊水栓塞”,对于已经进行中心静脉插管的患者,患方应当坚持要求医方通过该导管抽取中心静脉血两份。一份由医方检验查找中心静脉血中的羊水物质,一份患方找其他医疗机构查找羊水物质。如果患者没有中心静脉插管,则至少要抽取外周静脉血进行羊水检查。

  2.若存在子宫切除的情况,患方应当在手术同意书中增加一条患方意见,要求医方在子宫病理切片中进行羊水物质病理检查,并要求医方保存子宫大体标本一年。

  3.如果患者死亡,建议患方同意尸体解剖,并与医方及尸检机构达成书面协议,大体标本(特别是肺脏标本)保存一年,以便出现尸检不利结果时可能复检。

  4.患方若实在无法接受尸检,至少应当同意在患者死亡后立即进行心腔穿刺,抽取心腔血查羊水物质,并且这种操作应当在患者死亡后立即进行。

  5.患方第一时间立即封存所有病历资料。

  6.及时寻找资深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士,咨询医疗纠纷处理的完整科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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