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事故怎么办?

作者:王雪律师 来源:王雪律师 发布时间:2016-05-20 11:04:0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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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发生不良医疗后果,患方感觉到医疗过程中医方可能存在过错,且患者的不良医疗后果可能就因医方过错导致,这时患方首要面临的问题就是:发生医疗事故人身损害以后应当怎么办?
    北京王雪医疗律师团队通过近十年来专业为患方代理大量医疗纠纷案件,总结患方应对方法,供有需求的当事人参考使用:
     一、切忌采取“医闹”、“医暴”等非法、过激方式处理医疗纠纷
     尤其对于没有任何预兆、突然发生的重大医疗损害案件,其导致的损害后果一般都是死亡或严重伤残,面对突如其来的严重损害后果,一般患者家亲属都难以接受,难以理性应对。加上患方缺乏医疗、法律相关知识,导致无法科学判断,因此医疗纠纷中患方出现过激行为的现像较多。
     医疗卫生行业属于民生的保障性行业,对于医疗秩序的正常运行,国家必须坚决保护,因此目前国家多部委多次发文,坚决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在这种情况下,过激地处理医疗纠纷、扰乱正常医疗秩序、伤害医务人员,不但根本不能有效解决医疗纠纷,而且会触犯国家法律,受到法律制裁,这是医疗纠纷患方当事人需要特别注意的。
     王雪律师提醒患方当事人,在突发医疗损害的早期,特别是在突发事件的应激阶段,由于悲伤、愤怒导致缺乏理性,患方当事人最好不要自已直接决定如何应对医疗事故,而应委托亲威或朋友来筹划安排事件的处理,争取事件能在早期得到理性处理。
    大量实践证明,早期的理性、科学处理是医疗纠纷最终能否正确处理的关键!非法手段绝对百害而无一利!
     二、早期及时取证,并同时固定证据
     医疗纠纷案件最常见的也是最为重要的取证工作就是复印病历,证据固定工作就是封存病历。无论医疗纠纷的最终处理方式是和解、调解还是诉讼,患方有病历,才有证据证明医方的过错,才有和医院谈判或打官司的资本。否则,就是无凭无据,谈判无人理,诉讼也必定是败诉。
     但在复印、封存病历的过程中,常常会遇以下医方不配合的情况:
     1、医方以患者还在本院治疗中为由拒绝;
     2、医方以未交费未办理出院手续为由拒绝;
     3、医方病历还未书写整理完毕为由拒绝;
     4、医方以无病历或病历丢失为由拒绝;
     5、医方不解释理由,直接拒绝;
     6、医方只给复印病历,不予封存病历;
     大量咨询案件显示,以上是患方常遇到的问题。发生医方拒绝给予复印、封存病历的情况,请患方尽快联系北京王雪医疗律师团队,我们会免费提供申请材料,引导患方明晰自身的法律权利,并指导如何复印并封存病历。
     三、对病历进行专业分析,评判纠纷价值
    患方复印病历后,立即向专业从事医疗法律工作的人士进行咨询,咨询内容:   
    医方有没有过错?
    患方的损害后果是不是医方过错导致的?
    有无纠纷的价值?
    建议患方复印病历后联系北京王雪医疗律师团队,我们免费提供专业分析病历资料的服务,分析研究病历后,将对上述问题明确回答。
    需要提醒患方的是,医疗纠纷的合法解决途径一般是以下几种:和解、调解、诉讼,不同的解决途径适应不同类型的医疗纠纷:
     1、适合和解、调解的医疗纠纷:
    对于损害后果较小的,或者即使损害后果严重但医方医疗过错轻、责任程度低的医疗纠纷,首选通过和解、调解等能快速解决纠纷的方式来解决。
      2、适合诉讼方式解决的医疗纠纷:
    对于损害后果较大的甚至是严重损害后果(比如患者死亡;患者严重伤残;患者伤残且需后续治疗康复)的,医方医疗过错严重责任程度高的医疗纠纷,较适合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原因是:
    此类案件争议的赔偿数额大,但若以和解、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由于医院权限有限,一般只能在几万元范围内赔偿;
    和解、调解的方式是,患方签订协议,承诺只一笔赔偿,以后发生任何问题均不得再向医方主张权利。对于需要后续治疗康复的患者,这种一笔结清的方式不合适。
     提醒患方当事人,无论是和解、调解还是诉讼,获取完整病历都是同样必要,通过和解、调解方式解决争议的案件,患方当事人不要忽略获取完整病历这个前提,否则,没有完整病历就无法科学、合理主张权利。
    四、特别提醒:诉讼外的鉴定需慎重!
    从接待咨询的案例中我们发现,医疗纠纷过程中患方会接受医方先做鉴定再谈赔偿的要求,或者卫生局出面解决纠纷,也会要求先去医学会做鉴定。
    对于这样的鉴定,我们特别提醒患方应当慎重,原因在于:
    依据法律规定,即使医方给予患方复印病历,所能复印的也只是部分病历即客观病历,主观病历一般都不予复印,甚至有时患方连客观病历也只能复印到一部分,若要获取患方的完整病历,一般情况下只能在诉讼过程中通过法院实现。试想,患方连完整病历都拿不到,连患者的完整医疗过程都无法了解,如何在鉴定过程中去主张医方有过错?
    实践中,大量此类案件的患方都是在拿到医方无过错、无因果关系的鉴定结果后束手无策,或灰心放弃争议,或走了大段弯路后又重新四处咨询。
    我们提醒患方:
    即使接受诉讼外的鉴定,也要注意首先获取完整病历,其次选择与医方共同委托司法鉴定,而非医学会鉴定;
    医疗纠纷由于涉及到的是普通大众均缺乏的医学专业知识,切勿擅自处理,医疗鉴定是医疗纠纷中的关键环节,不是专业知识不对等的患方能够应对的,一定要向真正懂医疗、懂法律的人士咨询后才作决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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