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诉讼代理人的选定

作者:伟雪达 来源:伟雪达 发布时间:2016-03-30 11:12:27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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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诉讼的关键环节在鉴定。甚至有人认为目前打医疗官司就等于是打鉴定鉴定几乎成为当今医疗诉讼的准判决。这些认识虽然有些过激,但实质上反映了医疗诉讼过程中鉴定环节的极其重要性,提示患方应当主要在鉴定环节下工夫

    医疗损害诉讼大多数案例的庭审过程相对简单,主要是进行固定的程序审理需要激烈辩论的情况相对较少,而对抗最为激烈的场面是在鉴定听证过程但由于鉴定不允许有辩论程序,因此,鉴定过程中的第二轮陈述相当于辩论,其激烈体现在专业,而非形式上。

    当然,医疗损害诉讼庭审中有时也有激烈交锋的情况但一般不是发生在原被告双方之间,而是发生在当鉴定报告对患方不利或是医方不利,当事申请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时,专业的代理人和专业的鉴定人之间即充满激烈对抗的气氛。而这些交锋,如果一方当事人或是代理人没有医疗卫生行业从业背景,或是具有医疗损害鉴定从业背景,则其必处劣势

    从医疗诉讼上述特不难看出,当事人选定代理人时,一定需要有医疗卫生行业从业背景或有医疗鉴定从业背景的专业人士代理诉讼,这样才能在鉴定听证的过程中与对方与鉴定人平等对话,才能在法庭上的实体审理过程中平等对话,否则,只能打一场稀里糊涂的窝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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